汉传佛教 · 护法文集

廣弘明集

廣弘明集 · 唐 · 道宣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52, no.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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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因自參差果方環互。支分三報星羅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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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今身而速受。或來世而晚成。此理必然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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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而朽。竊以賞罰不濫。王者之明法。罪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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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舛。業道之大功。政治則五刑罰祿位賞。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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祇則三塗罪人天福。目前可以為監誡。豈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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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之構虛論哉。子未陷囹圄誰信有廷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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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岱宗便謂無鬼府。但善惡積成則殃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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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被之茂典爾所未悉。至如疏勒。涌泉之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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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橫石之感。羊公白玉郭巨黃金。驄標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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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之馬。珠降噲參之鶴。爰及宣王之崩於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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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襄公之懼於彭生。白起甘死之徵。李廣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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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之驗。陸抗殃則遺後。郭恩禍則止身。斯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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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著。孰言冥杳。雖有知無知六經不說。然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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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祭鬼三代攸傳。必也死而寂寥。何求存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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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行。無宜棄儒墨之小教。失幽明之大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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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可惜良才太甚愚僻。早須歸悔體我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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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曰。先生雖懸河逸辯。猶有所蔽。僕聞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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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蒸民剛柔為匹。所以變化形器含養氣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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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則自古洪規。嫁娶則列代恒禮。罪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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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子胤。道亦無礙於妻妾。遂使善惠許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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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之約。妙光納施珠之信。眾香六萬尚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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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毘耶二千猶名大士。何獨曠茲仇偶擁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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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性。亢龍有悔。其欲如之。品物何以生。佛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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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因續。此先生之一蔽也。僕聞猛獸為暴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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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業。毒蟲含傷物之性。所以順氣則秋獮。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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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則夏苗。天道之常何罪而畏。至於牛豕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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犧羔雁備禮。運屬厨人之手。體葬嘉賓之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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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天所生非此焉用。然復鳥殘自死班聽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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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如何闕養形命空作土塵。此先生之二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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