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傳佛教 · 釋經論部

十地經論

十地經論 · 天親菩薩造 · 後魏 · 菩提流支等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26, no.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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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曰:說十善業道遠離一切殺生者,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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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離勝利益勝故。依離殺生有三種離: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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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因離,如經「捨棄刀杖無瞋恨心,有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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愧具足憐愍」故。二者對治離,如經「於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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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生生安隱心慈心」故。三者果行離,如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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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惡心惱諸眾生,何況於他眾生起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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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想故,起重心身行加害」故。於中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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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二種因:一、受畜因;二、起因。受畜因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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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所謂刀、杖。刀者斫截事,杖者捶打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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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捨棄刀杖」故。乃至呪術諸藥能殺之具,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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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遠離。起因有二種,所謂貪、瞋。為財利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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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諸惡業,乃至沒命心無恥悔,對治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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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經「有慚有愧」故。為貪眾生捕養籠繫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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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苦惱,對治是等,如經「具足憐愍」故。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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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二種,故言因離。對治離有二種:一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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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心,於一切眾生而作利益,以善法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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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住善道涅槃因故。二者慈心,令彼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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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人天報、涅槃樂果故,如經「於一切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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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安隱心慈心」故。如是於因果中不顛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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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離愚癡心殺生祭祀等,對治者即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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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故名對治離,彼能離故。言眾生者,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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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眾生非常非斷,隨命根因緣,乃至現得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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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住世,死則依業煩惱力未來還生故。果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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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有二種:一者微細心,念害故;二者麁重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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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惱害故。如經「是菩薩尚不惡心惱諸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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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何況於他眾生起眾生想故起重心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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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加害」故。於中麁行有五種:一者身,如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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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故。二者事,如經「眾生」故。三者想,如經「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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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想」故。四者行,如經「故起重心」故。五者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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