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傳佛教 · 釋經論部

佛地經論

佛地經論 · 親光菩薩等造 · 唐 · 玄奘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26, no.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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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見種等與諸芽等,果不和合而能為因,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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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光等與石灰等,不共和合而相顯照。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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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言,又如圓鏡與眾影像非合離等,如世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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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雖能為因起眾影像,而不與彼影像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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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未生前由未有體不聚集故,非此與彼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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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不俱可名和合。圓鏡與影亦非別離,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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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緣故,即由此義非不和合,要由此有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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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故。雖與影像為現生因,而非影像有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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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鏡成差別。大圓鏡智亦復如是,雖能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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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智等影,而與智等非合非離,不聚集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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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失故。言非合者,彼未生前由未有體,不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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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故。言非離者,要有鏡智,智等影生,無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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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不散失故。離壞無有名為散失,與彼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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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名不散失,攝生彼故或不忘失所緣境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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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不散失。由鏡智中顯現一切所知相故,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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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智等及諸眾生,若不遍知鏡智不生,要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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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此智乃生,是故此智不忘一切所緣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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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名不散失。不散失故,所以非離,雖能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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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智等影,而不由彼有差別故此成差別,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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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圓鏡無差別轉。此中意說,如世圓鏡雖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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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因起諸影像,而非合離差別所觸。鏡智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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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雖能為因起智等影,而非合離差別所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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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等雖能為芽等因,而亦合離俱不可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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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細分亦非色等,共相和合以俱有故,令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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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上似與色等和合相生,以世現見一切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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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雖非合離而能為因,是故無有因果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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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決定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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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地經論卷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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