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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地經論卷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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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光菩薩等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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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三藏法師玄奘奉詔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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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曰:爾時,世尊告妙生菩薩:「妙生當知,有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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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法攝大覺地。何等為五?所謂清淨法界、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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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鏡智、平等性智、妙觀察智、成所作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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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曰:如是已說教起因緣分,次當顯示聖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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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說分。唯告妙生一菩薩者,由是最勝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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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故。何故不告聲聞眾耶?以諸菩薩專意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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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一切智故,聞如是法生勝解故,生勝解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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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趣入故,既趣入已能正行故,正修行已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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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辦故,聲聞不能求一切智。雖有能求聞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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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法不生勝解,雖生勝解不能正行,雖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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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不速成辦,故不告彼。若爾何故?說此經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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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在眾會,為顯時眾最高大故,化作此類,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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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迴向菩提聲聞發趣大故,引令入眾,或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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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薩現作此名故不相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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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由四相安立佛地:一、由數故;二、由攝故;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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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名故;四、由決擇差別義故。今於此中且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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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攝及名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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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由數者,謂有五種法,後說自相,其數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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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何故說數?為決定故,唯有五法不增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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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法者即是持自相義,非與可愛果異熟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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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由攝者,謂攝大覺地。大覺是佛,具三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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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一者自性、二者受用、三者變化。後當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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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地謂大覺所依所攝所行境界,安立自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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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緣差別,以一切法為境界故;安立所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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