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傳佛教 · 瑜伽部

菩薩善戒經

菩薩善戒經 · 劉宋 · 求那跋摩譯

局部见证 · 完整来源记录大正藏 T30, no. 1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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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者為知病相貌故;二者為知病因緣故;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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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為知病除愈故;四者為知病愈之後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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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故。求十二部經為知因果者,一切法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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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種因,說真因相攝一切因,若生死若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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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善若不善、若內若外、若眾生若非眾生。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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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為十?一者流布因;二者從因;三者作因;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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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攝因;五者增長因;六者轉因;七者不共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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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者共因;九者害因;十者不害因。流布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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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諸法因名得其體相,得體相故故可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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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是名流布因。如因手取、因足涉路、因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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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有去來坐臥,是名從因。如從子得果,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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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作因。離子從餘而得果者,是名攝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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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芽生、從芽得果,名增長因。如從子生穀、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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穀生子,是名轉因。隨種得果,名不共因。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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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火風,名為共因。犯四重禁怨害善法,是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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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因。若不犯者,是名不害因。害因有五: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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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害;二者生害;三者不共住害;四者怨害;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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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定害。聲害者,猶如世論,初說善好後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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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又復害者,如說諸法一切無常猶如虛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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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一切常謂生老死,是名聲害。生害者,如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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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因而能生果、有因無果。不共住害者,猶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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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闇貪恚苦樂。怨害者,如蛇鼠狼馬與水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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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狸與鼠。定害者,如不淨觀除貪、慈心除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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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除害心、八聖道分除一切結。復有二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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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真實因;二者方便因。真實因者,所謂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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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因者,如餘外緣。方便因者有四種緣: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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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因緣;二者次第緣;三者緣緣;四者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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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因緣者,諸法生因。增上緣者,謂方便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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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緣、緣緣者,謂心心數法。是名四緣。如是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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