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瑜伽部

攝大乘論釋

攝大乘論釋 · 世親菩薩造 · 唐 · 玄奘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1, no. 1597

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0330c 版页;异文与注释未混入正文,稳定行号可直接引用。

0330c01

耶識,雜染清淨皆不得成,謂煩惱雜染、若

T1597.002.0330c01
0330c02

業雜染、若生雜染皆不成故,世間清淨、出世

T1597.002.0330c02
0330c03

清淨亦不成故。

T1597.002.0330c03
0330c04

釋曰:如是已說阿賴耶識安立異門及安立

T1597.002.0330c04
0330c05

相,今當顯示此二唯在阿賴耶識,應正道

T1597.002.0330c05
0330c06

理,非於餘處,以理決擇。

T1597.002.0330c06
0330c07

論曰:云何煩惱雜染不成?以諸煩惱及隨

T1597.002.0330c07
0330c08

煩惱熏習所作彼種子體,於六識身不應

T1597.002.0330c08
0330c09

理故。所以者何?若立眼識貪等煩惱及隨

T1597.002.0330c09
0330c10

煩惱俱生俱滅,此由彼熏成種非餘,即此

T1597.002.0330c10
0330c11

眼識若已謝滅、餘識所間,如是熏習、熏習所

T1597.002.0330c11
0330c12

依皆不可得,從此先滅、餘識所間現無有

T1597.002.0330c12
0330c13

體,眼識與彼貪等俱生不應道理,以彼過

T1597.002.0330c13
0330c14

去現無體故。如從過去現無體業,異熟果

T1597.002.0330c14
0330c15

生,不應道理。又此眼識貪等俱生所有熏習

T1597.002.0330c15
0330c16

亦不成就,然此熏習不住貪中,由彼貪

T1597.002.0330c16
0330c17

欲是能依故、不堅住故,亦不得住所餘識

T1597.002.0330c17
0330c18

中,以彼諸識所依別故,又無決定俱生滅

T1597.002.0330c18
0330c19

故。亦復不得住自體中,由彼自體決定無

T1597.002.0330c19
0330c20

有俱生滅故。是故眼識貪等煩惱及隨煩

T1597.002.0330c20
0330c21

惱之所熏習,不應道理。又復此識非識所

T1597.002.0330c21
0330c22

熏。如說眼識,所餘轉識亦復如是,如應當

T1597.002.0330c22
0330c23

知。釋曰:此中此者,即此眼識。由彼熏者,

T1597.002.0330c23
0330c24

由貪等熏。言成種者,謂成因性。言非

T1597.002.0330c24
0330c25

餘者,非耳識等。餘識所間者,耳等識所間。

T1597.002.0330c25
0330c26

如是熏習者,貪等熏習。熏習所依者,謂即眼

T1597.002.0330c26
0330c27

識。眼識與彼貪等俱生等者,謂從過去現

T1597.002.0330c27
0330c28

無體因,眼識與彼貪等俱生,不應道理。如

T1597.002.0330c28
0330c29

從過去現無體業,異熟果生不應道理者,

T1597.002.0330c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