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瑜伽部

大乘莊嚴經論

大乘莊嚴經論 · 無著菩薩造 · 唐 · 波羅頗蜜多羅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1, no.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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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諸禪,為變化故。此人依止此化,漸漸更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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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上菩提。如此三位,如《佛勝鬘經》說: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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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聞,次得緣覺,後得作佛。如大譬中說: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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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見諦位;二者佛空時生,自能修禪,捨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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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而受化身;三者當得無上菩提。已說求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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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次說求明處。偈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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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薩習五明,總為求種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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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伏信治攝,為五五別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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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曰:菩薩習五明總為求種智者,明處有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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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內明、二因明、三聲明、四醫明、五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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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菩薩學此五明,總意為求一切種智,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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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習五明不得一切種智故。問:別意云何?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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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伏、信、治、攝為五,五別求如其次第學。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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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求自解學,因明為伏外執學,聲明為令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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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學,醫明為所治方學,巧明為攝一切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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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說求明處,次說求長養善根,所謂作意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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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諸波羅蜜。此作意有四十四種,初謂知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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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意乃至最後謂知我勝作意。此等作意,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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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顯說。偈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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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因及念依,共果與信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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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意隨次第,修習諸善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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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曰:此偈有四種作意,一知因作意、二念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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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意、三共果作意、四信解作意。菩薩最初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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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而作是念:我今自見波羅蜜性,知可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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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名知因作意。次作是念:我今已發大心,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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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羅蜜決定當得圓滿。何以故?以此大心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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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止故。是名念依作意。次作是念:我已發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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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利自他勤修諸波羅蜜。此果若共,即願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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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若不共他,即願不受。是名共果作意。次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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