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瑜伽部

大乘莊嚴經論

大乘莊嚴經論 · 無著菩薩造 · 唐 · 波羅頗蜜多羅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1, no.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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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曰:有十種分別,一者無體分別、二者有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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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三者增益分別、四者損減分別、五者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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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分別、六者異相分別、七者自相分別、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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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相分別、九者如名起義分別、十者如義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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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分別。《般若波羅蜜經》中為令諸菩薩遠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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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十種分別故,說十種對治。為對治無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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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故,經言有菩薩菩薩。為對治有體分別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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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言不見菩薩等。為對治增益分別故,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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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利弗色自性空。為對治損減分別故,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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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色滅空。為對治一相分別故,經言若色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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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色。為對治異相分別故,經言空不異色、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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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異空,空即是色。為對治自相分別故,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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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色唯名。為對治別相分別故,經言色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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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滅、非染非淨等。為對治如名起義分別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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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言名者作客故;如名,義不應著。為對治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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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起名分別故,經言一切名不可見不可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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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如義,名不應著。已說求遠離分別,次說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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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大。偈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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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薩勝勇猛,二求得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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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順諸世間,功德如海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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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曰:求法有三種大。一者方便大,由最上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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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求世諦第一義諦,真實不顛倒故。二者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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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大,由作世間依怙,以第一義安置故。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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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利大,由一切功德如海滿足故。述求品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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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莊嚴經論卷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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