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瑜伽部

大乘莊嚴經論

大乘莊嚴經論 · 無著菩薩造 · 唐 · 波羅頗蜜多羅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1, no.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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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曰:此偈顯示菩薩清淨業方便。作者業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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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三輪不分別者,何謂三輪?一者作者、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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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三者所作,是謂三輪。不分別者,此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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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得故。由此故三輪得清淨,三輪清淨故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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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淨。得度淨業海功德無有邊者,到業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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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功德無邊者,由無盡故。業伴品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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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度攝品之一大乘莊嚴經論度攝品第十七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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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曰:已說起業方便,業所聚集諸波羅蜜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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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說。此中先說憂陀那偈。偈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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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相次第名,修習差別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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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障德互顯,度十義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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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曰:此中六波羅蜜,應知有十種義:一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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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顯相、三次第、四釋名、五修習、六差別、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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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行、八治障、九功德、十互顯。此中有六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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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六波羅蜜數唯有六。偈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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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生身眷屬,發起初四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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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惑不染,第六業不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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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曰:此偈顯示為攝自利三事故,立波羅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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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唯有六,一者增進、二者不染、三者不倒。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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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四波羅蜜,如其次第能令四事增進。一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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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就,由布施故。二自身成就,由持戒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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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眷屬成就,由於忍辱,行忍辱者多人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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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四發起成就,由於精進,一切事業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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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故。第五禪波羅蜜,能令煩惱不染,折伏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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惱由此力故。第六般若波羅蜜,令業不顛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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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所作如實知故。偈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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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彼及不惱,忍惱是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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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因及心住,解脫是自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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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曰:此偈顯示為攝二利六事故,立波羅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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