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瑜伽部

大乘莊嚴經論

大乘莊嚴經論 · 無著菩薩造 · 唐 · 波羅頗蜜多羅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1, no.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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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隨心者,此因成立第十四像起。由心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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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剎那剎那彼像得起,若無剎那而像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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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此理故。問:如是別成立內有為法剎那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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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有何因能成立外法四大及六種造色是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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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耶?偈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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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滋及由涸,性動增亦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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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起與四變,薪力及漸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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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說隨心起,及以難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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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諸外法,無非剎那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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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曰:此二偈以十四因成立外法是剎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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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二因,一滋、二涸。若無剎那,水或時滋長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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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乾涸不可顯現。若人作如是問:既無剎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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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有何因而滋?復有何因而涸?彼則不能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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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見水有滋涸,故知剎那是水滋涸因。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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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因,一性動、二增盛、三減息。若風性住則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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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時,行無體故。亦無增盛、亦無減息,由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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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故。地有六因,謂二起四變。二起者,由水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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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地起可得,謂劫生時彼地是水風果,故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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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亦是剎那。四變者,由四所作,地變可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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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力所作,由眾生業力有差別故。二人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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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由掘鑿等故。三諸大所作,由火水風故。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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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節所作,由時改轉異相現故。若無剎那,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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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不可得,因無體故。如地有六因知是剎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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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香味觸六因亦爾,是故亦是剎那。火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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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所謂薪力。薪力火增故火得起,已共火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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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即不得住,火燒薪已火亦不住。若火不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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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後時無薪,火應久住,由隨同義故。火聲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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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說聲有一因,所謂漸微。譬如鍾聲,後時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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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可得。若無剎那,後時小聲無可得理。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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