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佛教 · 律仪与行法

量處輕重儀

量處輕重儀 · 唐 · 道宣緝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5, no. 1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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鑪澡罐之屬。匙箸鋺盞之流。文或顯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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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準酌並如前列。通斷在輕。時有或斯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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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搆難重疊。容色奮發赫然張怒。詰余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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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正律明斷澡罐入重。剃刀入輕。今汝拒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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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非聖教。余答。教有開合。文通隱顯。律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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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說。經列法依。澡罐從重大小未分。刀鉢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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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體量通混。今為計會諸部。抑有明文。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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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弘便定淆紊。約量據體宜如兩分。且決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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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臨機。何遲疑於文相。試為述其二三。足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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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類聯璧。如剃刀有文入分。裁刀無文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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鉢便三斗入輕。瓶則半斗在重。二文兩義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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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俱違。情理天乖。事用同轍。何角張於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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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自負罪於將來。今以當律無制量之文。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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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未了之說。宜用外部通判便決滯於本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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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剃刀截刀錐針之屬餘律在輕。雖文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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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右而義類融會。自外細雜輕可隨身。即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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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須。又無譏醜。律本文事缺斷。不可經停。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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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諸部明文並非重攝。余以亡物輕重抑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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寔難諸師傳授指訂非據。所以博觀中表。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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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嘉猷獲本眾多。口斷非一。覈其精瞻程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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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希。余以不敏敢援前傑。輒抽直筆隨事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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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言複義重。望光修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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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處輕重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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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貞觀十一年歲在丁酉春末。於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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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詞谷中撰次。余以自古至今諸有綴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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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埋名而顯相。少時代而開今。遂令披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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悶於人世。故分明昧。用表幽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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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自出家心存律部。經今五十餘載常懷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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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恨以教義未周臨機多擁。雖伏膺高座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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