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傳佛教 · 律部

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

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 · 劉宋 · 佛陀什共竺道生等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22, no.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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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今便得無間之罪!若以惡心出佛身血,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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墮無間阿鼻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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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達復作是念:「我既不能得害於佛,唯當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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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和合僧耳!佛大神力,若我能破其僧,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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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振。」佛知其意,語調達言:「汝莫破和合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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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僧已破,能和合者,其人生天一劫受樂;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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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和合而破之者,墮地獄中一劫受苦。」調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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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已暫捨是心,後尋復生如上所念。佛止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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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便說偈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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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聚和合樂,和合常安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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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破和合僧,一劫地獄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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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聚和合樂,和合常安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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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和合破僧,一劫生天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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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分部分別,常作不善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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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破和合僧,一劫地獄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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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分部分別,常能說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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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和合破僧,一劫生天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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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達聞已復暫捨是心,後尋復生,方便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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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諸比丘聞調達欲破和合僧,即往白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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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以是事集比丘僧,種種遙責調達已,語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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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丘:「應差一比丘與調達親厚者,往諫言:『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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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破和合僧,莫作破僧事;當與僧和合,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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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故,歡喜無諍,一心一學,如水乳合,共弘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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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安樂行。』若受者善;若不受,應遣眾多比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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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復不受,應僧往諫。」諸比丘受教,如是三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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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悉不受。諸比丘種種呵責已,以是白佛。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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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是事集比丘僧,更種種遙責調達已,告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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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丘:「以十利故,為諸比丘結戒,從今是戒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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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說:「若比丘,為破和合僧勤方便,諸比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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