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傳佛教 · 律部

摩訶僧祇律

摩訶僧祇律 · 東晉 · 佛陀跋陀羅共法顯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22, no.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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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僧聽!某甲十八歲童女,欲於如來法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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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具足,已從僧乞二年學戒,僧今與某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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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學戒。阿梨耶僧忍僧與某甲二年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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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忍者僧默然,若不忍者便說。是第一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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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第二、第三亦如是說。「僧已與某甲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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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戒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佛告大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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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瞿曇彌:「依止舍衛城比丘尼皆悉令集,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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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已聞者當重聞。若比丘尼,滿二十歲童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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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與學戒,而與具足者,波夜提。」滿二十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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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滿二十雨;滿二十雨減二十年,亦名滿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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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雨。乃至後安居時生,後安居受自恣,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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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二十,是名滿。不與學戒者,不與羯磨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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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戒,是名不與。十法不具足亦名不與學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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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羯磨,眾不成就、白不成就、羯磨不成就,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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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不成就,而與受具足者,波夜提。是故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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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住舍衛城,爾時比丘尼與受學戒,不滿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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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受具足,乃至已聞者當重聞。「若比丘尼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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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戒,不滿學與受具足者,波夜提。」受學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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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受學戒。十法滿、眾成就、白成就、羯磨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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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若一一成就,是名與受學戒。不滿學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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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與受學戒已,二歲應隨順學十八事。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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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一切比丘尼下、一切沙彌尼上;飲食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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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不淨、比丘尼淨;於比丘尼不淨、於其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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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得與比丘尼同室三宿,與沙彌尼亦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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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得與比丘尼授食,除火淨五生種已;從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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彌尼受食;不得向說波羅提木叉,從波羅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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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至越比尼罪,得語言:「不得婬、不得盜、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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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如是比得教。不得聽布薩自恣,至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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