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经疏部 · 金光明、楞伽与显密经疏

金光明經玄義拾遺記

金光明經玄義拾遺記 · 宋 · 知禮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9, no. 1784

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0041b 版页;异文与注释未混入正文,稳定行号可直接引用。

0041b01

學者應審;若謂不殊,太無眉目。二、攝一切。上

T1784.005.0041b01
0041b02

諸經論並是大乘,且舉世人共見聞者,故云

T1784.005.0041b02
0041b03

當道。絓,猶豫也,但豫八萬四千法藏皆為所

T1784.005.0041b03
0041b04

攝。須知八萬該乎一代,無一名義暫離十種

T1784.005.0041b04
0041b05

三法經王。故《文句》云「於九種經中而得自在」。

T1784.005.0041b05
0041b06

三、攝六位,二:初、明十法本位。苦道有分段、變

T1784.005.0041b06
0041b07

易,故云一切五陰。煩惱有通惑別惑,故云

T1784.005.0041b07
0041b08

五住。業有漏無漏等,故云一切。合云三識有

T1784.005.0041b08
0041b09

一切心王、心數,此二是本有位;三因至三涅

T1784.005.0041b09
0041b10

槃,此六是現有位;三寶三德,是當有位。此位

T1784.005.0041b10
0041b11

前文已委說,故但舉三道,餘皆例知。此說乃

T1784.005.0041b11
0041b12

是十種三法本分之位也。文略九種本位攝

T1784.005.0041b12
0041b13

法,故云乃至,及注云云。現行印本誤將並書

T1784.005.0041b13
0041b14

云云而為「以」字也。

T1784.005.0041b14
0041b15

金光明經玄義拾遺記卷第五

T1784.005.0041b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