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傳佛教 · 律部

律二十二明了論

律二十二明了論 · 弗陀多羅多造 · 陳 · 真諦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24, no. 1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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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別二部所作業。釋曰:律中說羯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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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種:一、唯比丘羯磨非比丘尼;二、唯比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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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羯磨非比丘;三、二部共羯磨。一切處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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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羯磨,唯是比丘羯磨。和合許受大戒羯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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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是比丘尼羯磨。宿住摩捺多、阿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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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等羯磨,所有餘白四等羯磨,於自部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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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比丘羯磨。此等羯磨,若比丘尼於自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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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得成。若人能如理了別此三羯磨義,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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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定能解破僧因緣等義。偈曰:解破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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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類及時。釋曰:律中佛說有十四能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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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和合因緣,如律所說次第。此中非法者,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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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道分;法者,五正道分。非毘尼者,三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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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毘尼者,三正道分。罪者,違如來所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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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罪者,隨順如來所立制。重者有二種:一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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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二由制。輕亦爾。各各學處應知輕重。有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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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僧伽胝施沙等。無殘者,四波羅夷。不可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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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四波羅夷、十三中隨一,若已犯二邊,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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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僧所立最惡滅諍羯磨,如此等。翻此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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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麁者,有二種:有由犯意、有由罪。翻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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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麁。非如來說、非如來教,彼說是如來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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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來教;是如來說、是如來教,彼說非如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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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如來教;是如來所作及所習,彼說非如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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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作及所習;非如來所作及所習,彼說是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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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所作及所習。如此等十四能破因緣,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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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阿毘達磨中十四,廣說在律中及阿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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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磨中應知,異此名非破因緣。時者,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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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一問難時、二僧和合時。偈曰:解小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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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非小戒。釋曰:佛世尊立戒有三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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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戒、二隨小戒、三非小戒。小戒者,僧伽胝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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