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傳佛教 · 律部

律二十二明了論

律二十二明了論 · 弗陀多羅多造 · 陳 · 真諦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24, no. 1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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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為行白四等羯磨;五觀於十三僧伽胝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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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中一日夜等藏不藏,為顯有藏無藏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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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宿住摩捺多等。此中僧伽胝施沙罪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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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故意出不淨罪中根本相,若人已受大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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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戒、若如來已制此戒、若人不至癡法、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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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欲心求出不淨,若方便已顯,於男根邊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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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淨已出、若惑熱已息、若出觸樂已生,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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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則犯僧伽胝施沙罪。於餘略說相亦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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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知。具相如波羅提木叉論說。覆藏相者,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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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於僧伽胝施沙罪中,起僧伽胝施沙罪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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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欲從彼上起由,無發露心藏一夜,於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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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罪已被藏;若人不知不憶或疑惑,起非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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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故藏此罪,不被藏羯磨聚。羯磨相應宿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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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地,如律本文廣說應知,此中為離繁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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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略說。偈曰:善解棄捨四種類。釋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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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中佛聽許比丘四種棄捨:一由未作棄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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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作、二由未作棄捨已作、三由已作棄捨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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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四由已作棄捨已作。偈曰:善解三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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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憐愍。釋曰:律中佛許六種不離三衣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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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一、僧和合同許羯磨所作,此有二種,一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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迦絺那衣僧和合所作、二為行路人及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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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僧和合所作。二衣地所作,如布薩相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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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處中說。三、不離所作,如於皮闍延多樓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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剡浮提等所。四、垣牆所作,謂僧伽藍摩及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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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中如轉車方便所顯。五、約露地所作,如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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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行路四十九弓,所度處相對覆地,直身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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臂斜衣各捉一角,若相及,許不離衣。六、住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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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節所作,於安居學處中廣說應知。復次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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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等所逼事中,由他加行難所作,是名於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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