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瑜伽部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 · 安慧菩薩糅 · 唐 · 玄奘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1, no.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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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故。能生支者,謂愛、取、有。由未永斷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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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力,於欲等中愛樂妙行惡行差別為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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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貪欲。以有有取識故,於命終位將與異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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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順貪欲,隨一業習氣現前有故。所生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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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生、老死。由如是業差別習氣現前有故,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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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一趣一生等差別眾同分中,如先所引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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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等異熟生起故。生老死言,為顯依三有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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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故。所以老死合立一支者,為顯離老得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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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故。非於胎生身中離名色等得有六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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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是故於彼各別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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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支緣者,謂習氣故、引發故、思惟故、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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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建立支緣。隨其所應依四緣相建立支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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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如無明望行,前生習氣故,得為因緣,由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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熏習相續所生諸業能造後有故,當於爾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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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無明能引發故。為等無間緣。由彼引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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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別諸行流轉相續生故、思惟彼故。為所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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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以計最勝等不如理思惟緣愚癡位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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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故、彼俱有故。為增上緣,由彼增上力令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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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思顛倒緣境而造作故。如是一切隨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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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盡當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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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支業者,謂無明支有二種業:一令諸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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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於有愚癡,二與行作緣。令諸有情於有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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癡者,謂由彼所覆於前中後際不如實知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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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因緣起如是疑:我於過去世為有為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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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等。與行作緣者,由彼勢力令後有業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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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長故。行有二種業:一令諸有情於諸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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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種差別、二與識作緣。令諸有情於趣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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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由業勢力令諸有情趣種種異趣故。與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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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緣者,由習氣力能使當來名色等生起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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