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经疏部

般若心經略疏連珠記

般若心經略疏連珠記 · 宋 · 師會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3, no.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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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心經略疏連珠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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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玉峯沙門師會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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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二:初、顯了般若,二:初略標綱要分。疏三: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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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分。第四科名,諸師注本但云「明利益」,無「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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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之言。以愚所見,傳寫之家誤下「能」字耳。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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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釋經,四:初、能觀人。疏二:初、標章指經。初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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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章、次句牒經。能觀人者,指示也。言「觀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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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鎮國曰:「三業歸依,十通隨應,鑒無遺照、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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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不周。」然或云觀世音,梵云婆盧枳底,此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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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世;濕伐羅,此云自在。若云攝伐多,此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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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本有二故,譯有二名。而《法華》云「觀其音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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