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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可壞,第一義悉檀不可破不可壞。最上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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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者,此經正明第一義悉檀,故云「故說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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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悉檀故,說是經。」即知《波若》盛明實相,證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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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大義也。又云「前三悉檀皆歸第一義」,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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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八萬法藏為顯第一義。《波若》既正明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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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即攝八萬法藏,故知最大也。二者龍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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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九十章以明二惠,六十六品明實惠,從〈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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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品〉竟經辨方便惠。此二惠是十方三世諸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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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身父母,如《淨名》云「智度菩薩母,方便以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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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一切眾導師,無不由是生。」此證第二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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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也。以此二義,即於一切經中最大。豈但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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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耶?蓋是論主略言十耳。問:眾經且明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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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豈獨《波若》?將非論主一時揄揚耶?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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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專明此二,餘經不爾。又眾經明此二者,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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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入《波若》中。故前云諸餘善法者,謂《法華》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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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波若》中也。蓋是論主理實言之,非隨情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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嘆。問:餘經明此二攝屬《波若》者,亦應《波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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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此二攝屬餘經,即餘經為大,非獨波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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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已如前判,《波若》專明此二。又《波若》初說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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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餘經無此兩義,故不得稱波若也。古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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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品師謂《波若》為得道經。此言符論最大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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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以一切得道皆由《波若》,故《波若》最大。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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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第一文也。第二文明《法華》是祕密法明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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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作佛,《波若》非祕密法不明二乘作佛,故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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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淺而法華深者,諸講論師雖誦此言,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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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其意旨,故異釋紛然,或讚楊波若、抑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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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或懸信師說不詳文意。今斷如是種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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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以龍樹論文為正。論云「《波若》非祕密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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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二乘受記作佛故也。而《法華》是祕密法,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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