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经疏部

法華玄論

法華玄論 · 隋 · 吉藏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4, no.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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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緣正因果也。《法華》直破異因異果,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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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一果,眾生即得了悟,亦不開緣正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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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經》為鈍根眾生聞上合說未悟,故廣開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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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兩因兩果,始得領解也。以根緣宜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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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取悟則為之合,應聞開以受道故為之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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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問:就《大品》、《法華》、《華嚴》亦有緣正文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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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傍有此義。《釋論》解〈方便品〉云「波若為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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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正因,「五度等為水」是緣因,能生菩提菓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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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大品》已有明佛性義,亦有緣正因義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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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中明眾生有佛性即正因,萬行等是緣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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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嚴》中正法性起文云「微塵中有一經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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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卷中廣說一切事。」此即是眾生身中有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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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破微塵出經卷」,即是除煩惱見佛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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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性既是正因,諸菩薩修行三十心十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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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是緣因也。問:若皆有緣正二因者,云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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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四經之異?答:但眾經皆有傍正二義。《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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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廣破有所得明無依無得為正宗,佛性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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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為其傍義。《法華》廣明一因一果為其正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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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所得及佛性為其傍義。《涅槃》廣明佛性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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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為斥無常之病,為其正宗,一乘及無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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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其傍義。又眾經逗緣不同,互相開避。《波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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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廣明無所得實相,故《法華》不明之;未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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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乘因果,故廣明之。《法華》已明一乘因果,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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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涅槃》不廣明之;未廣明佛性常住,故廣說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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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唯是一道,三義說之。無境不照義故名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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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真極無二義稱為妙法華,常恒不變義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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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涅槃。又在菩薩心故名波若,在佛心故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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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波若,具在佛菩薩心故名一乘。又須領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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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顯道無異而作異名說之,如《大品》作波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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