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经疏部

法華玄論

法華玄論 · 隋 · 吉藏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4, no. 1720

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0387b 版页;异文与注释未混入正文,稳定行号可直接引用。

0387b01

云「先於聲聞法中說生滅十二因緣,次為菩

T1720.003.0387b01
0387b02

薩說無生滅十二因緣。」以二論詳之,三藏望

T1720.003.0387b02
0387b03

《波若》即是開生滅無生滅二種義,以菩薩行

T1720.003.0387b03
0387b04

無生滅因,故得不斷不常果。無生滅因即是

T1720.003.0387b04
0387b05

波若,不斷不常果即是薩婆若,故經云「以不

T1720.003.0387b05
0387b06

住法住波若中,以無所捨行檀等六度,不生

T1720.003.0387b06
0387b07

故具足三十七品等。」所以叡師云:「啟彰玄門

T1720.003.0387b07
0387b08

以不住為始,妙歸三慧無得為終。」不住為始,

T1720.003.0387b08
0387b09

謂行不住因;無得為終,即是得無所得果,

T1720.003.0387b09
0387b10

適化當時即便取悟也。《波若》因果大宗若斯。

T1720.003.0387b10
0387b11

《法華》因果者,此經正開權顯實,故辨因明果,

T1720.003.0387b11
0387b12

可謂融會今昔、結束始終,總序釋迦一化之

T1720.003.0387b12
0387b13

大意也。一期出世教門雖多,不出權實二智、

T1720.003.0387b13
0387b14

真應兩身,初則開權顯實,明三乘為方便、一

T1720.003.0387b14
0387b15

乘為真實,故破昔三因三果,明今日一因一

T1720.003.0387b15
0387b16

果,以因無別感唯有一因,果無異酬唯有一

T1720.003.0387b16
0387b17

果。時眾雖知唯有一因無有異因、唯有一果

T1720.003.0387b17
0387b18

無有異果,未知一果為同昔果、為異昔果?

T1720.003.0387b18
0387b19

是故次辨開近顯遠,近謂如來應迹,遠即常

T1720.003.0387b19
0387b20

住法身。但昔方便說近以覆遠,今開近顯遠,

T1720.003.0387b20
0387b21

近遠既彰則本迹義顯,本迹義顯故成一果

T1720.003.0387b21
0387b22

義,果義既成一因始立。是故此經正明一因

T1720.003.0387b22
0387b23

一果,法華之會聞便領悟也。次明《涅槃》辨因

T1720.003.0387b23
0387b24

果者,依〈壽量品〉明諸子有二種:一不失心、二

T1720.003.0387b24
0387b25

失心。不失心子聞《波若》、《法華》皆得領解;餘失

T1720.003.0387b25
0387b26

心子不肯服藥,保執昔無常教,是以如來唱

T1720.003.0387b26
0387b27

滅,因此廣破無常病逗以常藥,正以佛性為

T1720.003.0387b27
0387b28

因、涅槃為果。問:此經正明常無常今昔開

T1720.003.0387b28
0387b29

覆,何故以佛性為因、涅槃為果耶?答:為釋

T1720.003.0387b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