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经疏部 · 金光明、楞伽与显密经疏

金光明經玄義拾遺記

金光明經玄義拾遺記 · 宋 · 知禮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9, no. 1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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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分強弱,是故因人於果智斷亦非瞻仰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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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執持,須了智斷名為光明。二德不二,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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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身,復名為金。雖用二斥,乃顯未窮三法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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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二、約法以因果定。偏圓菩薩皆能伏斷,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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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所行悉名清淨。今圓極果所行法性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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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故言過也。於金光明極證之人尚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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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未窮源者寧可言耶?三、明凡小全迷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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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初、小。偏圓菩薩發曠大心,有分證智,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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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妙絕之理猶尚不能騰象立言,況復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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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滅心自度如聾望啞,豈能思說諸佛行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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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凡。三乘賢聖雖小異大、因不及果,而能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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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三諦理智,尚莫言想金光明海。況凡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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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本非其分,隨語生見故言則傷實、既執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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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故默則致失。若具論於言,乃有單複及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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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句;具論於默;則於三重四句之外各一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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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并犢子部我在第五不可說藏,此皆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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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語默見也。若悠悠者及學佛人,惟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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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非語即默,於茲二處增見長非,雖非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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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當人執。故四教四門皆生語見,離四即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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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言之見,故《起信論》明五人執,皆是執於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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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藏起。今之所斥正在此人,故言與默皆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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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如是具論凡夫起見之語默、二乘偏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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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思說、菩薩未極之智辯,皆不能詮至圓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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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上至果佛純淨心口究竟說證亦不能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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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蓋顯金光明本來祕密,離言說相、離心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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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俾乎行者辭喪慮忘。二、引文證,二:初、《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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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經及論明先尼梵志本雖邪外道,機已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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詣佛請云:「令我此坐不起得眼。」佛為開決,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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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陀洹。佛還詰其悟理之智:「由內觀故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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