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经疏部 · 金光明、楞伽与显密经疏

金光明經玄義拾遺記

金光明經玄義拾遺記 · 宋 · 知禮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9, no. 1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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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耶?」答言:「不也。」「外觀及以內外俱等得是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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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皆答:「不也。」此乃四句言想都絕,方得預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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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智尚爾,況金光明乎?二、《大經》。初文總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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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思說,又生生下別忘四說。今家以此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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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四教言思之道,實因緣生成,所生法故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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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生三藏教也。幻有之生即是不生,名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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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通教也。不住不生立十界生,名不生生,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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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也。圓教名為不生不生者,理本不生,事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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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故事亦不生,名不生不生。性本不生,順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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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性,修亦不生,故二不生。惑體空故不生,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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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忘故不生,故二不生。無因可修故不生,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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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可剋故不生,故二不生。自他感應諸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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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性皆不二,本寂滅故,重言不生。四種皆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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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說者,斯有二意:若當分者,四教之理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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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智證,皆不可說。身子云解脫之中無有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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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三藏也。三人同以無言說道斷諸煩惱,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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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無言童子非凡非聖非有非空故不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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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也。諸法寂滅不可言宣,圓也。若跨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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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妙之理都不可以四種言示尚叵圓說,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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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耶?如此皆彰法金光明是祕密藏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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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議矣。二、赴緣可說。金光明理雖離相寂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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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忘情而證,以四悉檀無說而說,則令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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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益無量。文自為四:初、明有緣須說。《大經》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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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不可說後,即云有因緣故亦可得說,豈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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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緣可作四說?言有因緣者,十因緣也。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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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中,唯除未來生死二支,此是因緣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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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故。過去無明至現在有,此十皆是能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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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能成四教所得之果。何者?以無明支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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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過去愛取之心,以有此心故,佛菩薩示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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