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佛教史传

佛祖歷代通載

佛祖歷代通載 · 元 · 念常集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9, no.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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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盡無名。感物而動。假數而行。感物而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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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故物化而不滅。假數而非數。故數盡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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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窮。有情則可以物感。有識則可以數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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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有精粗。故其性各異。智有明闇。故其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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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推此而論。則知化以情感。神以化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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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為化之母神為情之根。情有會物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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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有冥移之歸。悟徹者及本。惑理者逐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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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古之論道者。亦未有所同。請弘之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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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子發玄音於大宗。稱皇帝之言。形有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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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化。又云。火傳於薪。猶神之傳於形。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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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從養生之談。非遠尋其類者也。就如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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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假令形神俱化始自天本。愚智資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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稟所受。問所受者為受之於形耶。受之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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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耶。若受之於形凡在有形皆化而為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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矣。若受之於神。是為以神傳神。則丹朱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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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堯齊聖。重華與瞽瞍等靈。其可然乎。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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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不可。固知冥緣之合。著於在昔。明闇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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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定於形初雖靈鈞差運。猶不能變性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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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況降茲已還乎。驗之於理則微言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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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徵。校之以事可無惑於大通。論成。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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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居之賓。步朗月而宵游。相與共集法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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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而問曰敬尋雅論大歸可見。殆無所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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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試重研究。蓋所未盡亦少許處耳。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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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為沙門德式是變俗之殊制。道家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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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施於君親。固宜略於形敬。今所疑者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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甫創難就之業。遠期化表之功。潛澤無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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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之効來報玄而未應乃令王公獻供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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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屈體。得無坐受其德陷乎早計之累。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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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其惠同夫素飡之譏耶。主人良久曰。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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