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求法与制度史

大宋僧史略

大宋僧史略 · 宋 · 贊寧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54, no. 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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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經論。多者曰多聞求寂。此皆通稱也。若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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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僧。則四人以上方得稱之。今謂分稱為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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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亦無爽。如萬二千五百人為軍。或單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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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亦稱軍也。僧亦同之。南山律師云。沙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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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聖同稱也。西天異道亦號沙門。故須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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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別之。二種合稱。猶此方人稱爵里及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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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然姓所同也。苟用單名。名所獨也。獨則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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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焉。自魏晉以來。沙門多從師姓。如支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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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關。從師姓支。道安姓衛。從師佛圖澄姓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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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獨悟曰。從師莫過於佛。佛本姓釋。遂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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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比丘姓釋。東夏稱釋氏。自安始也。後阿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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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梵本至譯出。果有四河歸海無復本名。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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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出家咸稱釋氏之文。自相符合也。新翻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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芻者。由苾芻草有五德。因號之。比丘者訛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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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也。又舊曰除饉者。康僧會注法鏡經曰。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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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於六情境。如餓夫夢食。出家人除去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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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為除饉也。又習鑿齒呼道安為道士。西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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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多稱我。卑於尊所稱亦無嫌。故阿難云。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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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聞也。若此方對王者。漢魏兩晉或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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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云我。或云貧道。故法曠上書於晉簡文。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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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道。支遁上書乞歸剡。亦稱貧道。道安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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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堅。自稱貧道。呼堅為檀越。于時未為定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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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跋陀對宋孝武云。從陛下乞順。此見呼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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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也。至南齊時。法獻玄暢二人分為僧正。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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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言。論稱名而不坐。後因中興寺僧鐘啟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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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貧道。帝嫌之。問王儉曰。先輩沙門與帝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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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語何稱。正殿還坐不。儉對曰。漢魏佛法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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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不見紀傳。自偽國稍盛皆稱貧道。亦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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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坐。及晉初亦然。中代有庾氷桓玄等。皆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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