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傳佛教 · 釋經論部

佛地經論

佛地經論 · 親光菩薩等造 · 唐 · 玄奘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26, no.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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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所引,緣諸共相。所顯理者,就方便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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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知共相,不如是者名知自相。由此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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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說真如名空無我諸法共相,或說真如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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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所顯非是共相。如實義者,彼《因明論》立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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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相,與此少異。彼說一切法上實義,皆名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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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以諸法上自相共相各附己體不共他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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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分別心立一種類,能詮所詮通在諸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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縷貫花,名為共相。此要散心分別假立,是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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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境。一切定心離此分別,皆名現量。雖緣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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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苦無常等,亦一一法各別有故,名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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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真如雖是共相所顯,以是諸法自實性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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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相故,亦非共相,不可以其與一切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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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異即名共相,自相亦與一切共相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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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故,是故彼論說諸法上所有實義,皆名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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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此經不爾,故無相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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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曰:復次,妙生!成所作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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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曰:成所作智,應知成立如來化身。此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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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種:一者身化;二者語化;三者意化。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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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化復有三種:一、現神通化;二、現受生化;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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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業果化。第二語化亦有三種:一、慶慰語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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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方便語化;三、辯揚語化。第三意化復有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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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一、決擇意化;二、造作意化;三、發起意化;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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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領意化。成所作智能起如是三業化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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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三業即是化身。應知此中以用顯體,非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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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業即是智體,但是智上所現相分。成所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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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增上緣力擊發鏡智相應淨識,令現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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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業化用,自亦能現。當知四智一一能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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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作用,就強多分說平等智起受用身;成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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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智起變化身;妙觀察智觀察一切自相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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