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傳佛教 · 毘曇部

阿毘達磨識身足論

阿毘達磨識身足論 · 提婆設摩造 · 唐 · 玄奘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26, no.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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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滅眼識滅眼觸滅,眼觸所生想不滅,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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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得。眼滅色滅眼識滅眼觸滅,眼觸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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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想亦滅,如是可得。又眼色為緣生眼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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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故有觸,觸為緣故生思。此中眼生色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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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識生眼觸生,眼觸所生思不生,如是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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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眼生色生眼識生眼觸生,眼觸所生思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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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如是可得。此中眼滅色滅眼識滅眼觸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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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觸所生思不滅,如是不可得。眼滅色滅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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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滅眼觸滅,眼觸所生思亦滅,如是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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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諸法觸為第五,同生同住同滅,一生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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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生、一滅時一切滅。由此諸法觸為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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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特伽羅,非可得、非可證、非現有、非等有,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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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無有補特伽羅。如眼識,耳鼻舌身意識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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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六識身,謂眼識耳鼻舌身意識。眼色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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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生眼識,如是眼識能識諸色,非觸非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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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想非思,由能識相是眼識故。又眼色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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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生眼識,三和合故有觸。如是眼觸能觸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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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非受非想非思非識,由能觸相是眼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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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又眼色為緣生眼識,三和合故有觸,觸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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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故生受。如是眼觸所生受能受諸色,非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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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思非識非觸,由能受相是眼觸所生受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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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眼色為緣生眼識,三和合故有觸,觸為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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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生想。如是眼觸所生想能想諸色,非思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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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非觸非受,由能想相是眼觸所生想故。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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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色為緣生眼識,三和合故有觸,觸為緣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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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思。如是眼觸所生思能思諸色,非識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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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非受非想,由能思相是眼觸所生思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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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諸法觸為第五,同生同住同滅,一生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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