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傳佛教 · 中觀部

百論

百論 · 提婆菩薩造 · 婆藪開士釋 · 姚秦 · 鳩摩羅什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0, no. 1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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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行故。如佛說:「福尚應捨,何況罪。」外曰: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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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相違故。汝言福滅時苦者,罪生住時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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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內曰:罪住時苦。罪名罪報,罪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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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苦,何況住時。如佛說:「苦受生時苦、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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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滅時樂。」汝言罪福相違故,罪生時應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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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今當答汝,何不言福罪相違故,罪滅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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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生住時苦?外曰:常福無捨因緣故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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捨。汝說捨福,因緣滅時苦。今常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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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無滅苦,故不應捨。如經說:能作馬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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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度衰老死,福報常、生處常。是福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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捨。內曰:福應捨,二相故。是福有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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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與樂、能與苦。如雜毒飯,食時美、欲消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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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福亦如是。復次有福報是樂因,多受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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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因。譬如近火,止寒則樂,轉近燒身則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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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故福二相,二相故無常,是以應捨。又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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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馬祀福報常者,但有言說,無因緣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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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祀福報實無常。何以故?馬祀業因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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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量故。世間因若有量,果亦有量。如泥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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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瓶亦小。是故馬祀,業有量故無常。復次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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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天有瞋恚,共鬪相惱,故不應常。又汝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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祀等業,從因緣生故皆無常。復次有漏淨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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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常故尚應捨,何況雜罪福。如馬祀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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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有殺等罪故。復次如僧佉經言,祀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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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無常、勝負相故,是以應捨。外曰:若捨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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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應作。若福必捨,本不應作,何有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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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空為苦事?譬如陶家,作器還破。內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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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次第法,如垢衣浣染。如垢衣先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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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淨乃染,浣淨不虛也。所以者何?染法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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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以垢衣不受染故。如是先除罪垢,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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