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瑜伽部

攝大乘論釋

攝大乘論釋 · 世親菩薩釋 · 陳 · 真諦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1, no. 1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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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觸,云何無受?若爾,滅心定義不得成,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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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及心法於中不滅故。若有人執此定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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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引因故,在方便有善心功用能引此定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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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心是相似果,雖復是善,不與無貪等善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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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應。是故如來欲顯觸生受故,先欲簡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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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依根緣塵生識,由三有能,和合故觸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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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三和合無能,則但生觸不生受。是故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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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復是善,不能作有能和合,故無受想。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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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心有三善根相應,相似果則不如此。是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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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何以故?從所依拔除能依,不可得故。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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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難,具如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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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曰:若有人執,色心次第生是諸法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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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執不然。釋曰:若有人執,前剎那色是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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剎那色因,能為後色作種子故,前剎那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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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後剎那識因,能為後識作種子故。此執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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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曰:何以故?已有前過,復有別失。釋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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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謂若識相續斷,後識無因應不得生。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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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報盡,離託後胎無更生義。有如此失,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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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明。有作如此執者,若人從無色界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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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下有色界。後色若應生,前種子久滅,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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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從何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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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曰:別失者,若人從無想天退,及出滅心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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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中所執不成。釋曰:生無想天及入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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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心已久滅。後若退生及出定,云何得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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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心為後當生心因?若定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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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曰:阿羅漢最後心亦不得成。釋曰:阿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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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無有入無餘涅槃義。何以故?後色後心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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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盡故。是故應知此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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