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论集部

如實論

如實論 · 陳 · 真諦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2, no.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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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故?無有實物而名滅者,皆從杖等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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壞滅故得常名。復次聲無常。何以故?根所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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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譬如瓦器,是義已立。外曰:此亦可疑,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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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執如同異性則應是常。聲根所執如同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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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聲應是常。若如同異性非是常者,若如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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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不應無常。論曰:是難不實。何以故?牛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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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性,若實有離牛等,應有別體可執可見。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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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同異性,不可執不可見無別體,故知無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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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次無我。何以故?不可顯故,譬如蛇耳,是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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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立。外曰:海水滴量、雪山斤兩,是有而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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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我亦如是,是有而不可顯,是故不可顯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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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立無我。論曰:數量與聚無別體,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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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量聚次第而現有若干若干是數量,為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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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念故作一十百千萬等名。水滴量、山斤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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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無別體,故非實有。若有別難與此難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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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立其過失,名不實義難。三、相違難者,義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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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立,名為相違。譬如明闇坐起等不並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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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相違難。相違難有三種:一未生難、二常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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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義相違難。一、未生難者,前世未生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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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功力則應是常,是未生難。外曰:若依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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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無常者,未生時未依功力,聲應是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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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曰:是難相違。何以故?未生時聲未有,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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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何常?若有人說:石女男兒黑、女兒白。此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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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應成就。若不有不得常,若常不得不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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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而常,則自相違。此難與義至難、不實難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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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何以故?非是實難故。依功力聲無常,是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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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立,是義義至得。若不依功力則應是常,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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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不實。何以故?不依功力者有三種,常、無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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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有。常者如虛空,無常者如雷電等,不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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