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经疏部 · 涅槃、药师、弥勒与维摩

維摩經玄疏

維摩經玄疏 · 隋 · 智顗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8, no. 1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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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摩經玄疏卷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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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山修禪寺沙門智顗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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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釋名者,通標五意,已具前科。就此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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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為二別:一,釋別名;二,釋通名。一、釋別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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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經以「維摩羅詰所說」標名,名異眾經,故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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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也。二、釋通名者,「經」之一字,即是通名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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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通、別二者,略為三義:一,約教;二,約行;三,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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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一、約教者,如《華嚴》、《大品》等,教異故,立名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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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是為「別」也。皆是佛說,同名為「經」,故云「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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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約行者,如泥洹真法寶,眾生種種門入,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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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門入,名為行別,故須「別」名。同趣涅槃,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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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理故,立名「通」也。三、約理者,理是一法,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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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多,故《大涅槃經》云「如天帝釋,有種種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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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亦爾,多諸名字,名字異故,故名為「別」。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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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理,故名「通」也。從教起行,從行入理,俱有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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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也。今釋別名,分為二意:第一,前釋維摩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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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明所說法。「維摩詰」即是標人,「所說」即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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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議解脫。是知非人無以弘法,非法無以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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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淨名」者,登補處,智隣極境,所說之教即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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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議解脫。此經乃以人、法雙標教首,是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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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重其法也。第一、先釋毘摩羅詰者,即為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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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翻釋名義第二三觀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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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四教分別第四淨名本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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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翻名釋義者,即為二意:一,翻維摩名;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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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一、翻名者,外國人語,自有不同;猶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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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楚夏之別。而前後翻譯,不無增損。增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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