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经疏部 · 涅槃、药师、弥勒与维摩

淨名玄論

淨名玄論 · 隋 · 吉藏造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8, no. 1780

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0885b 版页;异文与注释未混入正文,稳定行号可直接引用。

0885b01

薩、二迴小入大之人。般若為直往菩薩,說方

T1780.005.0885b01
0885b02

便實慧,令不著三界;實慧方便,令不墮二乘。

T1780.005.0885b02
0885b03

有兩健人,各扶一腋,直至佛道,不須明三乘

T1780.005.0885b03
0885b04

為方便、一乘為真實。故《法華》云「有佛子心淨,

T1780.005.0885b04
0885b05

柔軟亦利根。我記如是人,來世得作佛。是等

T1780.005.0885b05
0885b06

聞得佛,大喜充遍身。」則般若時事也。而迴小

T1780.005.0885b06
0885b07

入大之人,大品之時根猶未熟,故不正明三

T1780.005.0885b07
0885b08

一之義。而〈畢定品〉引《法華經》明退不退者,蓋

T1780.005.0885b08
0885b09

是般若後分傍及之耳。三明無常之執,至大

T1780.005.0885b09
0885b10

品時其根未傾,故不廣說常住。但般若謳和

T1780.005.0885b10
0885b11

既是因行,復須識果法,是故《大品》後分略明

T1780.005.0885b11
0885b12

法身常住、迹有去來。又常啼本求般若,故

T1780.005.0885b12
0885b13

以二慧為正,中路疑佛去來,故傍明本跡。

T1780.005.0885b13
0885b14

問:《大品》明有為般若、無為般若,豈不正辨常

T1780.005.0885b14
0885b15

無常耶?答:無為般若,凡有二種:一者以實相

T1780.005.0885b15
0885b16

境名無為般若,所生觀智名有為般若。二者

T1780.005.0885b16
0885b17

以佛果法身名無為般若,菩薩因慧名有為

T1780.005.0885b17
0885b18

般若。《大品》中正明境智為無為義,傍明因

T1780.005.0885b18
0885b19

果為無為義,是以論云「欲得有為般若,當學

T1780.005.0885b19
0885b20

無為」,此明欲得觀智當觀實相境。若言欲得

T1780.005.0885b20
0885b21

於因當學果者,於義不便也。又實相能生般

T1780.005.0885b21
0885b22

若,正是以境生智。若言以果生因,義非便也。

T1780.005.0885b22
0885b23

若以實相則是法身、以如為佛者,則此境智

T1780.005.0885b23
0885b24

便是因果。上五句中,已詳此意。《法華經》正為

T1780.005.0885b24
0885b25

迴小入大之人,故明三乘為方便,令其捨小

T1780.005.0885b25
0885b26

乘,一乘為真實,勸其取大,故正明三一二慧

T1780.005.0885b26
0885b27

也。既捨小求大,則發菩提心、修菩薩行。復學

T1780.005.0885b27
0885b28

空有權實,不著三界,不墮二乘,直至佛道。但

T1780.005.0885b28
0885b29

《大品》既已廣明,故《法華》但略說也。三根聲聞

T1780.005.0885b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