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经疏部 · 涅槃、药师、弥勒与维摩

淨名玄論

淨名玄論 · 隋 · 吉藏造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8, no. 1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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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名玄論卷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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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論宗旨第二論宗旨凡有二:一總定宗旨、二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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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二智。1總定宗旨一總定宗旨者論曰:已知名字,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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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旨歸。旨歸不同,凡有四說。有人言: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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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名不思議,即以不思議為宗。標淨名,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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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說之人;題不思議,辨經宗致。故肇公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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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句明不思議本、四句明不思議迹,本跡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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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不思議一也。有人言:此經雖明不思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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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脫,正以因果為宗。如佛國初會,明淨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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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方便品至不二法門,明法身因果;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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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以去竟經,重明淨土行及法身因果。宜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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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為宗。有人言:此經以二行為宗,一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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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國土行、二成就眾生行。初會明淨土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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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明成就眾生行,方丈重會雙明二行,問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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