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古逸律疏与行仪

律抄第三卷手決

律抄第三卷手決 · 传统责任题记未署名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85, no. 2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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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賣戒為利故。買買已還賣成罪。此律不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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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利等之言。但出家人不應為為故但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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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此戒唯以寶物相貿。後販賣戒通以餘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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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貿。有此不同。多云。貿寶與他求利。當與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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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即犯墮。與此四分不同。此律但貿得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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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方犯。但當用寶之時別得不應罪。寶體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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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將何以捨。故不得捨罪也。此與貿衣五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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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者。戒疏云。一對人不同。貿寶七眾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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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賣依唯二俗犯。貿寶自作教人為已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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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為三寶貿衣使人不犯。文言使淨人易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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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也。三貿寶一戒不開自為貿衣。即開蘇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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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易。四衣寶捨則道俗不同。五還財轉體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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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體不同。有本物非本物故。此戒轉體易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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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物還也。有斯不同故分二寶也。律中以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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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易錢者。律云。已成金易他未成金二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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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金易他未成金三將已成未成金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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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成未成金銀中三句准上金中。准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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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以錢易錢也。錢等七種相易。前六是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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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是錢寶也。前律中財物易錢者。比丘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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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與俗人易金錢等。若不作知淨語犯墮。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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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准上將錢寶易衣食。不作知淨語亦墮。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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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淨語得與五眾。自相易衣食不犯。雖是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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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自易。若將錢寶易衣食犯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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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販賣戒販賣戒第二十戒本云。種種販賣也。准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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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雙開者。多論中云。比丘亦得一度酬。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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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也。又開淨人賣買。是二開。抄下文引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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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若易大價衣遣淨人易。若無淨人時遣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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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易得。亦是雙開也。據一物為語者。具出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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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云。若比丘為利故買而不賣者犯吉。若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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