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傳佛教 · 寶積部

法鏡經

法鏡經 · 後漢 · 安玄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12, no. 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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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已思念法,是為自歸於法;若已見如來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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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猶思念其道意者,是為自歸於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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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復理家!在家修道,發求遭遇佛而以布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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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自歸於佛;若以擁護正法而已布施,是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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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歸於法;若已其布施,為致無上正真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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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自歸於僧。「又復理家,在家修道者!若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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賢夫之行,行不以凡夫之行,彼是賢夫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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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而以法求財不以非法,以正不以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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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而為正命。不以嬈固人,以法致之。財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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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想,以受其寶,是以恒隆。施而供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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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知識、臣下昆弟、親屬,為以敬之,奴客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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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瞻視調均,亦以教化。斯殊法亦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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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任,是謂眾生重任也。精進而不懈,不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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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任,而以不受之,謂是弟子各佛智之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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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眾生而不勌,不慕身之樂,為致眾生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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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衰毀譽、稱譏苦樂不以傾動,以殊越世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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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富有財不喜悅;又於三道,無利無稱、無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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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賞。所行為熟慮,受正為喜悅,邪受見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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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意而有正行。稱譽之兩,以除解已,得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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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誓,以憂人事,不自忽其事。有恩在人訖,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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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望其報,作恩施若干,知恩知反復,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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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恩德。貧者為施財,諸恐畏者為安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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憂慼者寬解其憂,無力者忍默之,諸豪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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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損憍慢,以棄殊過慢尤慢。以恭敬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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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事多聞者,能問明知者。所現以直不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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飾眾人,而有方便行,德而可求哉!為多聞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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厭無足,正修懃力,固與聖人相遭。追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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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人而尊敬之,多聞者為事之,知者為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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