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瑜伽部

成唯識論

成唯識論 · 護法等菩薩造 · 唐 · 玄奘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1, no. 1585

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0016c 版页;异文与注释未混入正文,稳定行号可直接引用。

0016c01

非異熟故、非遍依故、不相續故,如電、光

T1585.003.0016c01
0016c02

等,不能執受有漏色身。諸心識言,亦攝心

T1585.003.0016c02
0016c03

所,定相應故,如唯識言。非諸色根、不相應行

T1585.003.0016c03
0016c04

可能執受有色根身,無所緣故,如虛空等。

T1585.003.0016c04
0016c05

故應別有能執受心,彼心即是此第八識。

T1585.003.0016c05
0016c06

又契經說:壽、煖、識三,更互依持,得相續住。若

T1585.003.0016c06
0016c07

無此識能持壽、煖,令久住識不應有故。

T1585.003.0016c07
0016c08

謂諸轉識有間、有轉,如聲、風等,無恒持用,

T1585.003.0016c08
0016c09

不可立為持壽、煖識。唯異熟識無間、無

T1585.003.0016c09
0016c10

轉,猶如壽、煖,有恒持用,故可立為持壽、

T1585.003.0016c10
0016c11

煖識。經說三法更互依持,而壽與煖一類

T1585.003.0016c11
0016c12

相續,唯識不然,豈符正理?雖說三法更互

T1585.003.0016c12
0016c13

依持,而許唯煖不遍三界,何不許識獨有

T1585.003.0016c13
0016c14

間、轉?此於前理,非為過難。謂若是處具有

T1585.003.0016c14
0016c15

三法無間轉者,可恒相持。不爾,便無恒相

T1585.003.0016c15
0016c16

持用。前以此理,顯三法中所說識言,非詮

T1585.003.0016c16
0016c17

轉識,舉煖不遍,豈壞前理?故前所說,其理

T1585.003.0016c17
0016c18

極成。又三法中,壽、煖二種既唯有漏,故知彼

T1585.003.0016c18
0016c19

識如壽與煖,定非無漏;生無色界起無漏

T1585.003.0016c19
0016c20

心,爾時,何識能持彼壽?由此故知有異熟

T1585.003.0016c20
0016c21

識,一類、恒、遍、能持壽、煖,彼識即是此第八

T1585.003.0016c21
0016c22
0016c23

又契經說:諸有情類,受生、命終,必住散心,非

T1585.003.0016c23
0016c24

無心定。若無此識,生、死時心不應有故。

T1585.003.0016c24
0016c25

謂生死時,身心惽昧,如睡無夢、極悶絕時,明

T1585.003.0016c25
0016c26

了轉識必不現起。又此位中,六種轉識行相、

T1585.003.0016c26
0016c27

所緣不可知故,如無心位,必不現行。六種

T1585.003.0016c27
0016c28

轉識行相、所緣有必可知,如餘時故。真異

T1585.003.0016c28
0016c29

熟識極微細故,行相、所緣俱不可了,是引業

T1585.003.0016c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