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瑜伽部

佛性論

佛性論 · 天親菩薩造 · 陳 · 真諦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1, no.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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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生則無用。自既以有,何勞復生?故文言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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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不得生。二若從他生,何不生於異果?同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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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無故,故言從他不得生。三若俱從自他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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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亦復不然。前約異體相續立自他義,如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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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相望故互為自他。以張望王,張即為自、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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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為他;以王望張,王自張他,義亦如是。此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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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性為一、為異?若兩他性是一者,則無自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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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非兩相望故。若彼他義異此他義者,彼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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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成他,以異他性故。彼他既非他,此他亦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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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本。由他望我故,我有他義;他既非他,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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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失,本由他故有。自他義既空,自性理失,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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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俱從自他生耶?故言二亦然。次約同類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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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相望論自他者,本由種子為因,能生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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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芽必由因,故名為果;種必生果,故得名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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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之與果為一、為異?若定一者,則無生義,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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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是有,復何用生?若定異者,則應生異果。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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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是異因,何故但生自果、不生餘果?既自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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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異俱不可得,故知不俱從自他生,所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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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二亦爾故。四不從自他生者,是無因義。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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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謂諸法不從因緣而自有者,則一切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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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能相生,火應生水、水能生火,等無因緣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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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爾者,無因生義即不得成,故文言從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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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亦然。於四句中求覓生相並不可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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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當知決定無生。復次若汝難,即與證量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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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若諸法無實性者,則能所皆不可得。聲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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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耳,耳不得聲,我現見聲耳相對所以得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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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知不空者。是義不然。何以故?是能所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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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自性皆不可得故。汝言由自性得成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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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者,是義不然。何以故?此自性於根塵證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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