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经疏部 · 胜鬘、净土与涅槃

阿彌陀經通贊疏

阿彌陀經通贊疏 · 唐 · 窺基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7, no.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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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眾;四、欲界人趣眾;五、非天修羅眾。三眾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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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二眾後陳。問:「何故餘經兼有諸眾八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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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經唯獨五眾?」答:「勸歸淨土,境勝地殊,莫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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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德上賢,餘即不能信受,所以獨標五眾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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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餘也。」四明次第者,先列聲聞菩薩二眾,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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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護眾。次列帝釋,是外護眾。且內護眾先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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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聞、後明菩薩。《佛地論》有四解:一、形相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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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聞出家形同諸佛,菩薩不爾;二、處有近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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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聞近佛,菩薩遠之;三、戒德有殊,聲聞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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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出家戒,菩薩不爾,隨類化生故;四、欲令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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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於聲聞所捨憍慢故。且初道行尊高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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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初標類舉數、二歎德、三列名。此即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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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者,兼并共及之義。龍樹釋大而有五義: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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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大,千二百五十人故;二、離大,大障斷故;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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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大,大阿羅漢故;四、名大,名稱遠聞故;五、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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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人大眾所知識故。梵云苾芻,訛云比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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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具五義所以不翻:一曰怖魔,初出家時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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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振動故;二云乞士,既出家已乞食自濟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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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淨持戒,漸入僧數應持戒故;四云淨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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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受得戒,所起三業以無貪發,不依於貪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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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命故;五曰破惡,漸依聖道滅煩惱邪故。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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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草立名,喻五德草故云比丘。眾者僧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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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二和得眾名也,三人已上得僧名故。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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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五十人俱,俱至祇園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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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云:「皆是大阿羅漢眾所知識」。贊曰: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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歎德也。新翻《大般若》及舊論中有十六句,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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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阿羅漢,諸漏已盡,無復煩惱,得真自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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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經之中是初一句。阿羅漢者,《唯識論》中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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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為應,而具三義:一、應永害煩惱賊故;二、應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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