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0546a 版页;异文与注释未混入正文,稳定行号可直接引用。
0546a01
迹,即是名字即;若約理行明本迹,正是觀行
T1777.004.0546a010546a02
即、相似即。今約體、用權實明本迹,應須四句
T1777.004.0546a020546a03
分別:一、本迹俱下;二、本下迹高;三、本高迹下;
T1777.004.0546a030546a04
四、本迹俱高。今明此義,復須四種分別:一,明
T1777.004.0546a040546a05
十信不得約此四句以明高下也;二,明十住
T1777.004.0546a050546a06
初發心住備二句;三,從第二治地住至第四
T1777.004.0546a060546a07
十一等覺地皆具四句分別;四,妙覺地但用
T1777.004.0546a070546a08
二句分別。一、明初十信不得用四句分別者,
T1777.004.0546a080546a09
以十信似解,未發真無漏、顯真應二身故,不
T1777.004.0546a090546a10
得用四句判其高下也。二、明十住初心初發心
T1777.004.0546a100546a11
住但用二句分別者,初住但有本迹俱下、本
T1777.004.0546a110546a12
下迹高之二句也。所以者何?初住最初得真、
T1777.004.0546a120546a13
應二身法身之本,爾前既未有法身之下,故
T1777.004.0546a130546a14
齊位不得言「法身有高」也。譬如十五日月初
T1777.004.0546a140546a15
日之月,爾前無月之可勝也;亦如聲聞法中
T1777.004.0546a150546a16
苦忍真明,爾前無真之可勝也。迹下者,現九
T1777.004.0546a160546a17
法界之迹,還現初住之應迹,始得最下,爾前
T1777.004.0546a170546a18
無應之可高也。所言本下迹高者,能迹現上
T1777.004.0546a180546a19
地之形聲也;而不得言「本高迹下」者,爾前無
T1777.004.0546a190546a20
本之可高也;亦不得言「本迹俱高」者,爾前無
T1777.004.0546a200546a21
真、應之可高也。三、明從第二治地住至第四
T1777.004.0546a210546a22
十一等覺地,此四十一位,一一皆得用四句
T1777.004.0546a220546a23
分別義,推可知也。四、明妙覺極地但用二句
T1777.004.0546a230546a24
分別者:一、本迹俱高,即是真、應之極,最上無
T1777.004.0546a240546a25
過也。二、本高迹下,本高即是真身之極,最上
T1777.004.0546a250546a26
無過;迹下,應同下四十一地之像。又,示現九
T1777.004.0546a260546a27
道之形聲也,而不得言本下迹高者,妙覺法
T1777.004.0546a270546a28
身之本,更無勝地法身之可下也;亦不得言
T1777.004.0546a280546a29
本迹俱下者,更無上地真、應二身之高也。譬
T1777.004.0546a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