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0561b 版页;异文与注释未混入正文,稳定行号可直接引用。
0561b01
囑,此人能折伏、攝受,令法得久住也。二、明正
T1777.006.0561b010561b02
通此經者,今淨名欲令釋迦正法久住,是故
T1777.006.0561b020561b03
室外彈訶、室內攝受。通論彈訶、攝受,處處皆
T1777.006.0561b030561b04
得,如人訶罵是暫時,長養是本心。而今或時
T1777.006.0561b040561b05
用權智訶,以實智攝,如彈國王、長者,即是權訶;
T1777.006.0561b050561b06
當樂佛身,是實攝也。如訶須菩提云「於食等
T1777.006.0561b060561b07
者,於法亦等」,入八邪而得八正,是用實智訶,
T1777.006.0561b070561b08
還用權攝;云「如佛說幻人,以是事訶,寧有懼
T1777.006.0561b080561b09
不」,此即權攝,訶阿難亦爾。如訶彌勒等,實智
T1777.006.0561b090561b10
訶,實智攝受;如訶迦旃延,權彈、權受。室內別
T1777.006.0561b100561b11
義云云。故知淨名折伏、攝受,成於此教也。第
T1777.006.0561b110561b12
五、約觀心明權實者,觀中道時,以二觀為方便,
T1777.006.0561b120561b13
得入中道,是權折伏,實智攝受;若觀中道而
T1777.006.0561b130561b14
發二乘觀,即是實智折伏,權智攝受;若觀二
T1777.006.0561b140561b15
諦,還發二觀,即是權折伏、權攝受;若觀中道,
T1777.006.0561b150561b16
還發中道,即是實智折伏、實智攝受。復次,善
T1777.006.0561b160561b17
將四隨用心,如《大止觀》三十六轉解說,即是
T1777.006.0561b170561b18
觀心折伏、攝受,正法得住也。大段第五明教
T1777.006.0561b180561b19
相者,前大段四重,釋此經一部正意略顯,但
T1777.006.0561b190561b20
此經與眾經有同有異,事須分別。而前明四
T1777.006.0561b200561b21
教,處處簡別教相,辨眾經同異,大意略應可
T1777.006.0561b210561b22
見。但恐散明教相同異,尋者或未明了,今須
T1777.006.0561b220561b23
更釋此經同異之相,就此即為四意:
T1777.006.0561b230561b24
第一,明教相大意第二,略出諸師判教
T1777.006.0561b240561b25
不同第三,研詳去取第四,正明判
T1777.006.0561b250561b26
0561b27
第一、明教相大意者,諸經同明體、宗、用,赴緣
T1777.006.0561b270561b28
利物,而有同異者,但以稟教之徒,根緣不一,
T1777.006.0561b280561b29
時方有別。是以大聖設教,名字不同,言方亦
T1777.006.0561b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