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求法与制度史

南海寄歸內法傳

南海寄歸內法傳 · 唐 · 義淨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54, no.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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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律云「非鄔波馱耶而喚為鄔波馱耶,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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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遮利耶喚為阿遮利耶,或翻此二,及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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斥鄔波馱耶名者,皆得惡作之罪。」若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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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云:「爾親教師其名何也?」或問:「汝誰弟子?」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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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自有事至須說師名者,皆應言:「我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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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至說鄔波馱耶名。鄔波馱耶名某甲。」西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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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稱「我」不是慢詞,設令道「汝」亦非輕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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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欲別其彼此,全無倨傲之心,不並神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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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為鄙惡。若其嫌者改我為今,斯乃咸是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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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宜可行之,不得雷同無分皂白云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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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諸白衣詣苾芻所,若專誦佛典情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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髮畢願緇衣,號為童子;或求外典無心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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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名曰學生。斯之二流並須自食。若飡常住,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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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全遮;必其於眾有勞,准功亦合飡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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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是普通之食、或可施主先心,雖復噉食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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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無罪。夫龍河影沒、鷲嶺光收,傳法羅漢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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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幾在。故論云「大師眼閉、證者隨亡,煩惱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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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應勤莫逸。」理當諸德共作護持,若委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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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縱慢心,欲遣人天,何所歸向?律云「有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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羯磨,我法未滅。若不秉時,我法便盡。」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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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戒住我住。」理非虛說。既有深旨,誠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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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師影謝、法將隨亡,邪山峻峙、慧巘隤綱,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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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佛日,寔委賢良。若遵小徑,誰弘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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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惟通哲勉力宣揚。冀紹隆之無替,傳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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