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傳佛教 · 釋經論部

金剛仙論

金剛仙論 · 世親菩薩造 · 金剛仙論師釋 · 元魏 · 菩提流支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25, no.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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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餘經文其經在下而在前釋者,明餘經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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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有智慧人我法二空之解,義勢相屬,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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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釋此經文,乃明二地已上修道中所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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惑,在下義便,故遺之於此也。「但有無明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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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是功用之惑、善法煩惱,釋經中「若取法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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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為著我」等二句經也。「無現行麁煩惱」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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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界四住我見等麁惑故,言無現行麁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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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示無我我見。四住煩惱以我者為本,六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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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見亦因而有,談其無本足知亦無餘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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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彼不住隨順」一偈,釋經中筏喻,成上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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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取法非不取法,此經論俱次先舉後釋。「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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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彼於十二部經,言教法也。「不住」者,彼經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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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不住無名相證法中,正釋經中「是法應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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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所詮之理絕於名相言教法故也。即有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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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所詮證理絕於言教名相者,能詮之教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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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向非為法也。偈即答云「隨順」,雖能詮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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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即是所證法,非不因於能詮得證法故,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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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順也。此二字釋經中「非捨法故」,由教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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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全捨也。「於法中證智」者,釋上句「彼不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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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言不住,未知於何處不住,故出於所證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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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音聲言教法不住也。「如人捨船筏」,釋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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筏喻也。「法中義亦」者,合喻也。此應云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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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船筏,法中義亦然。所以偏云捨者,以偈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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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義云何」以下至「以得證智捨法故」,釋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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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中「彼不住」。第二句「於法中證智」,明能詮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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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非證法故,不取教法為證,即引筏喻來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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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也。「隨慎」者以下,釋偈初句中「隨慎」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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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言教雖非即所證法,非不隨慎於法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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