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经疏部

法華玄論

法華玄論 · 隋 · 吉藏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4, no. 1720

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0416b 版页;异文与注释未混入正文,稳定行号可直接引用。

0416b01

也。又責曰:若知子大志及得家業遂開為二

T1720.007.0416b01
0416b02

譬者,喚子得中亦有知其小志,何不開耶?

T1720.007.0416b02
0416b03

故應觀其義類,不可隨取片文也。第二明領

T1720.007.0416b03
0416b04

前不領前。問:經師皆言後譬一一領前,如前

T1720.007.0416b04
0416b05

次第。是事云何?評曰:是事不然。若依前

T1720.007.0416b05
0416b06

次第,但有前次第、失後次第。若都不依,前不

T1720.007.0416b06
0416b07

名領解。以文義而詳,具二意也:一者就今譬

T1720.007.0416b07
0416b08

自有次第者,子自序始終但有三時:一幼稚

T1720.007.0416b08
0416b09

時、二失父時、三還歸鄉時,此三攝譬盡矣,

T1720.007.0416b09
0416b10

初學大乘謂幼稚時,背化起惑名失父時,變

T1720.007.0416b10
0416b11

迷從悟為歸鄉時也。就第三歸鄉時中復有

T1720.007.0416b11
0416b12

三時:一者去家遠時,如向國;二者去家近時,

T1720.007.0416b12
0416b13

如至城;三者至父舍時。初喻悟理猶奢,次悟

T1720.007.0416b13
0416b14

稍近,三與理交接也。於第三時中復三時:一

T1720.007.0416b14
0416b15

初見父不識時、二不受父教時、三堪漸誘引

T1720.007.0416b15
0416b16

時。第一喻後得悟理,如見父;初無大機,如不

T1720.007.0416b16
0416b17

識父。次喻以無大機,不受大化。三喻既有小

T1720.007.0416b17
0416b18

機,堪受小化。第三時中復有三時:一受雇除

T1720.007.0416b18
0416b19

糞時、二領受財物時、三知是父子時。初喻

T1720.007.0416b19
0416b20

稟二乘教時,次喻聞大乘教時,三喻聞法

T1720.007.0416b20
0416b21

華時。《攝大乘論》云「乘有三種:一者二乘、二者

T1720.007.0416b21
0416b22

大乘、三者一乘。」與此三符會也。若別開此三

T1720.007.0416b22
0416b23

時則成十譬:一幼稚譬、二失父譬、三遊行

T1720.007.0416b23
0416b24

還歸鄉譬、四至城譬、五至舍譬、六不識父

T1720.007.0416b24
0416b25

譬、七不受父教譬、八傭作譬、九領受財物

T1720.007.0416b25
0416b26

譬、十知是父子譬。次就父序譬意,凡有九

T1720.007.0416b26
0416b27

種:一生子幼稚譬、二失子譬、三覓子不得譬、

T1720.007.0416b27
0416b28

四不廢家業譬、五見子便識譬、六喚子不

T1720.007.0416b28
0416b29

得譬、七雇子除糞譬、八者付財譬、九會天性

T1720.007.0416b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