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经疏部 · 金光明、楞伽与显密经疏

注大乘入楞伽經

注大乘入楞伽經 · 宋 · 寶臣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9, no. 1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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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慧!如明鏡中現諸色像,現識亦爾。」此舉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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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以明現識也。謂現識如鏡,所現境界如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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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起信》云「三界虛偽唯心所作,離心則無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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塵境界」也。又云「第八藏識為依止故,轉生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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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於中第六造引滿業,感總別報,如鏡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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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釐不差。」言總別報者:一謂總報,屬第八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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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謂別報,在前六識。且以有漏善業言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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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五戒招得人身,是總報業。由於因中有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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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等,於人總報而有妍醜等,名別報業,亦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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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滿業,即能招第八引異熟果,名為引業;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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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第六滿異熟果,名為滿業。然其引業,能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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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思要是第六意識所起。若其滿業,能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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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從五識起,雖造滿業亦非自能,由意識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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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能作故。其第七識唯有俱生惑智二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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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報障,彼七俱無。雖具四惑,但緣內故,屬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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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覆無記性攝,則不能造善惡二業。唯前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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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起惑造業,業成難逃,感諸異報,如鏡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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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漏絲毫。故《楞嚴》云「六識造業,所招惡報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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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根出」也。或注此經指第七識而為能造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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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業者,教無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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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慧!現識與分別事識,此二識無異,相互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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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賴耶現識及分別事識無異相,皆由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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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念為緣,令真如心不守自性,隨緣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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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識熏習,更互為因,流轉不息。故《華嚴》云「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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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鼻舌身,心意諸情根,以此常流轉,而無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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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者。」彼疏釋云:言以此者,謂以上八識自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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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所熏,展轉為因,而常流轉,無別我人,故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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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能轉者。又云:識外無法亦為無者,故曰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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