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律疏与经论疏部 · 四分律、菩萨戒、般若、法华、净土及遗教

菩薩戒義疏

菩薩戒義疏 · 隋 · 智顗說 · 灌頂記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0, no.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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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等。或復謂見機盜,以無盜心,大士為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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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運為皆得。聲聞自度必依規矩,大士不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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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但令前人有益,即便為之。聲聞人佛滅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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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佛物輕,菩薩恒重。又本應與他外命而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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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豈是大士之心耶?序事中有三,三中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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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應有三,就十一句判三也。初六,次四,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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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應中亦三如文,文句同前殺戒。不應中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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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前。「盜業」下,第二、別明成業之相,有四句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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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運手取他物離本處成盜業,業是造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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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重物謂五錢也。律云大銅錢準十六小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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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錢有貴賤,取盜處為斷。菩薩之重,重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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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二錢已上便重。有人作此說者,今不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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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五錢為斷是重。離處盜業決在此時。「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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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薩」第二階明應也。與前大同小異,前明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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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常住佛行慈悲,今言孝順行慈悲也。菩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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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學此等事,故言應也。不應者,不應為偷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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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殺生等事,此即誡勸二門也。誡勿令殺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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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令行善慈悲孝順,及學常住佛行行等,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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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善法而為孝順也。佛性者,一切眾生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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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果之性,性是不改為義耳。「而反」第三結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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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也。解三寶物如律說。第三婬戒,名非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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鄙陋之事,故言非淨行也。七眾同犯。大小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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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制,而制有多少,五眾邪正俱制,二眾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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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婬,與聲聞同異大略同前。序事三階: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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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二、應,三、結。婬事出家人不應為也。應學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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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薩淨行,如前教門不異。初不應有三別,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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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句舉婬事,中四句明成業,後三句舉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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況重,文小差互不次耳。此戒備三因緣成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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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道,二、婬心,三、事遂。或備五:一、是眾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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