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中观论疏部 · 十二门论注疏

十二門論宗致義記

十二門論宗致義記 · 唐 · 法藏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2, no.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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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受汝責,不執有能破。我能破若壞,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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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寧存?是故無三時生、無三時破,明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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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是空故助成我宗,何得成難?又汝若以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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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破我破,汝已受三時不得生竟,已成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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訖,我更無所說。又《百論》云「破如所破等」,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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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涅槃》云「以我不平,破汝不平。若平,則是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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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同此例,故云若諸法空等也。三、揀非例,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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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我如汝定執三時生可得,如我責破汝,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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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但為汝妄執,是故破汝,於我實無破,是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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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例,汝不應難,故云若我說等也。三、外人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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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因事難,謂前據言說不立,今以眼見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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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中二:先證有三因,後結非論主。前中三: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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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意以先有陶師為因,後作缾為果。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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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師為果,弟子為因。因作弟子得師名,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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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此證有果先因後。三中如燈明雖一時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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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要因燈有明,是知同時而具有因果。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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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論主,可知。四、論主徵現無因答。於中釋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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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文,則為三:初中先牒計總非;二、釋非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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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三、「如陶師」下,例破餘法。二中標、釋、結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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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同疑因者,既燈明一時有,則必知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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燈有明?為因明有燈?由此不定,故曰同疑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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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云燈明一時有,仍以燈為明因,不得明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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燈因,反責燈明一時有。明既不能作燈因,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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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不能作明因,彼竟不能決,故曰同疑因。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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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初已破因果一時不立,汝已疑不成,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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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燈明一時為證,還同前疑,故云也。言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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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者,決俱非因也。三、類遣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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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觀生門(下)觀生門第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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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釋名者,徵破法生,以至無生,故以為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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