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瑜伽部

攝大乘論釋

攝大乘論釋 · 世親菩薩釋 · 陳 · 真諦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1, no. 1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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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及行,諸佛觀人根性,依根性立阿含,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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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者有祕密說,於上品者無祕密說,是故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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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諸識。由此阿含,菩薩不迷此識。由行者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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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修行能破欲界惑,則見自身為色惑所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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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至無色界亦爾。若修行出無色界,見身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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縛在阿梨耶識中,為滅此縛故修十地。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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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薩由甚深行故,不迷此識。若人能了別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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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以小乘名目此識,名義相稱故,成立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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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為最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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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曰:云何最勝?釋曰:顯示小乘義過失,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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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義中則無過失,是故大乘安立最勝。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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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過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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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曰:若執取陰名阿梨耶,於惡趣隨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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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一向苦受處於彼受生。釋曰:惡趣即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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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趣。於四惡趣中隨入一道,此道定是純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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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果報,無餘受相雜故,名一向苦受處。於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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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有時生樂受,此樂受於惡趣非果報果,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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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相似果,唯以苦受為果報果。是罪人處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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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受苦報,故言於彼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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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曰:此取陰最可惡逆。釋曰:生時住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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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忍,故言可惡。於此苦中,恒起滅離貪欲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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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我何時當死?何時當捨離此陰?故名為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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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曰:是取陰中一向非可愛,眾生喜樂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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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理。釋曰:此惡道陰一向是苦惱資糧,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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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云何生愛?故喜樂乖理。若說取陰名阿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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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此義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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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曰:何以故?彼中眾生恒願取陰斷絕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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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曰:彼中眾生因此苦苦,願樂滅現在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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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樂令後陰不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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