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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生後利益,三:初、花開;二、觀音說法;三、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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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入證。初、花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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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七七日,蓮華乃敷。』」二、觀音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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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華敷時,大悲觀世音菩薩及大勢至菩薩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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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光明,住其人前,為說十二部經。』」十二部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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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諸佛所說經法,總大小乘有十二類,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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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十二分教。一契經、二重頌、三授記、四諷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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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無問自說、六因緣、七譬喻、八本生、九本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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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廣、十一未曾有、十二論義。部即類也。三、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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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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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已信解,發無上道心,經十小劫,具百法明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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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入初地。』」此下三品,生彼聞法皆發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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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中三品但明小果,以其先發大心,故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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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百法明門,義同前釋。三、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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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名下品上生者。』」二、下品中生,三:初、標;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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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三、結。初、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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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告阿難及韋提希:『下品中生者,』」二、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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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造惡因;二、遇知識;三、得往生;四、生後益。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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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惡因,三:初、別列四過;二、總結四過;三、示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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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別列四過,四:初、毀戒過;二、犯盜過;三、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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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四、無慚過。初、毀戒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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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有眾生,毀犯五戒、八戒及具足戒。』」文略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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彌戒。二、犯盜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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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愚人,偷僧祇物、盜現前僧物。』」僧物最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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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特標之。僧祇,此翻大眾,即常住物,有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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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常住,即寺宇米穀等;二、十方常住,即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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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食飲等。現前僧物亦二:一、現前現前,謂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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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即分者;二、十方現前,謂作相普施者。四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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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物,盜皆結犯。經云「五逆四重,我亦能救。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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