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经疏部 · 胜鬘、净土与涅槃

大般涅槃經集解

大般涅槃經集解 · 梁 · 寶亮等集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7, no. 1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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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於凡皆成俗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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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然後能知是法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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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僧宗曰:明非但常名為外道所竊,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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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記論、有益之言,皆從佛出也。傳云: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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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字,後者名音,字與音合名為滿也;十四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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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為半也。音字合故,有記論也。陰者有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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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法無為也。智秀曰:此品有七段。第一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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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第二列出十四音;第三約四音結成字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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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明音所以得有差別,有十四音也;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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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滿字半字昇降相;第六明知不知相;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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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領勸旨,佛即述也。此第一段,有三翻: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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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佛先唱文字皆是佛說;第二迦葉請釋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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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第三佛廣說字之本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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迦葉菩薩復白佛言即是如來金剛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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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道生曰:彼之字義,名曰不盡。而指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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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先據涅槃為端也。僧亮曰:其義云何者,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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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字體,亦問字義也。有十四音,此答字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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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云:胡本言字不言音,譯人誤也。名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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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此答字義也。佛說字意,本為涅槃息有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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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苦,說字之義也。常故不流者,釋音也,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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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為生滅所遷流也。僧宗曰:傳譯云十四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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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為天下音之本也。如善用宮商,於十四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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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隨宜制語,是故為一切字本也。此中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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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字,餘二字零落不傳,相承云悉曇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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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也。智秀曰:此下第二段也。十四音,從惡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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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十二,合則為六也。從迦佉以下有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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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以五為一,合則成五也,并前為十一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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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有九音,耶羅等合三為一,復得成三,并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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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也。彼此不同,風俗有異,信之譯人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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