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古逸论疏与经论抄

十地論義疏卷第一.第三

十地論義疏卷第一.第三 · 北周 · 法上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85, no. 2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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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出世間行共二乘。不名為過。此地得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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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行淳熟。菩薩從初地來廣修行道於此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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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為前修道所對故曰報行。前第七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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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中斷於體障分別功用不亡名為相間。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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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功用故名無間。前六地相間他事動。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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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無相。然者有功用。此地得無功用。故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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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無礙力者四無礙智力。以能說法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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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他。慧行中善故曰善慧地。得大法身者。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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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菩薩法身普覆如雲。又能注法雨滅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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煩惱塵炎。故寄雲以況之。能受雲雨之說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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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行。能作雲雨之說即是利他行。二行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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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復體礙故云具足自在也。受法王位者。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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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滿足勘受佛職也。猶如太子者喻況。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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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多種。若以得證相應以為王子。初地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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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王子。若以無障礙解為子者。六地以上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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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若始成法身為子者。八地以上為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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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具足子相為王子者。要取第十地受佛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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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太子。而得自在者。於九地以還自在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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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智障。且據二障而論。煩惱與智遣無先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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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則俱時。就相而言。煩惱相麁在先而除。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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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是細在後而遣。故初地斷煩惱障。盡在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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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地。四地斷智之初。盡在於佛地。故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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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智障不自在也。微障既盡佛果圓顯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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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地也。如孕在藏。借女人況。懷胎為喻。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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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懷胎十月滿足。菩薩亦爾。初地得聖之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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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地聖體滿足。故云亦復如是也。以諸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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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者。問曰。與上十障有何等異也。答曰。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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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雖同。明義有異。上辨十障辨解惑不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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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故解不得起。此言障者。以生長未足為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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